
8種情況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款余額
今后,在我省有8種情況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款余額。昨日,省政府網站公布了《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廢止了7件省政府規章,對17件省政府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關于《遼寧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省政府對職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款余額的條件進行了修改。
修改后,有8種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購買、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屋;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職工家庭成員(職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者因遇到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等突發事件造成人身傷害,無力支付自費醫療費用或者支出自費醫療費用過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國和到港、澳、臺地區定居;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記者了解到,在修改之前,我省并沒有明確提取公積金余額的條件。而按照沈陽市此前規定的提取公積金條件,此次修改不僅取消了“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一年之內”的時限規定,還增加了職工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者因遇到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等突發事件造成人身傷害,無力支付自費醫療費用或者支出自費醫療費用過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難這一條件。
關于《遼寧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省政府對職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款余額的條件進行了修改。
修改后,有8種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購買、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屋;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職工家庭成員(職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者因遇到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等突發事件造成人身傷害,無力支付自費醫療費用或者支出自費醫療費用過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國和到港、澳、臺地區定居;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記者了解到,在修改之前,我省并沒有明確提取公積金余額的條件。而按照沈陽市此前規定的提取公積金條件,此次修改不僅取消了“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一年之內”的時限規定,還增加了職工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者因遇到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等突發事件造成人身傷害,無力支付自費醫療費用或者支出自費醫療費用過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難這一條件。